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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 焦焕成 |
观点; 深入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对于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推动全国性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协调推进
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与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密切相关,涉及各级政府机构及诸多行业,必须统筹规划,科学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由点到面,整体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要根据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搞好动员部署,抓好试点示范,注意总结交流,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节能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搞好试点示范
首先要抓好办公建筑节能。建筑能耗是政府机构能耗的主要方面。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能耗,大型办公建筑要实行节能综合评审制度。既有办公建筑要进行节能诊断,抓好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围护结构,更换关键设备,改进运行调节;一般办公建筑要抓好采暖系统节能,推行采暖用能达标制度。积极推广绿色照明,更换节能灯具,改造控制电路,降低照明能耗;严格执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制度,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进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其次要抓好公务车辆节能。完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核定车辆编制,压缩车辆规模;将公务车辆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型车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公务用车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管理,不断提高使用效率。
再次要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优先采购节能货物、工程和服务;完善节能认证制度,制订货物、工程和服务节能认证标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扩大节能采购产品清单品目和范围;建立统一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平台,提高政府节能采购工作透明度。
在抓好以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节能工作的同时,要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通过加强全过程监控、实施节能改造、改善节能运行管理,推广节能新技术等办法,创建一批“节能型机关”、“节能型医院”、“节能型学校”,引导政府机构实行节能消费。
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制度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尽快出台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建筑、车辆节能及节能采购的标准和措施。将政府机构节能的有关内容纳入《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研究制定政府机构用能定额标准、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重点能耗设备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能耗统计管理办法等。
完善政府机构节能投资管理体系。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通过严格的预算管理控制能耗支出,统筹安排节能预算;投资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节能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资、新建建筑节能投资和节能改造投资。
推行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培育和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努力降低资源费用支出。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领导和管理责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引导、节能服务市场运作、各级人员自觉参与的良性运行机制。
开展能耗统计加强日常管理
政府机构能耗统计是实施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和节能量化管理的基础。要加快完善政府机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能耗调查,实行能耗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将政府机构能耗统计纳入国民经济能源统计体系。
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和改造。编制通用技术规范文本,建立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完善设备运行维护指南,在不对中央空调、照明、采暖、电梯等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造前提下,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日常能耗;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运营维护水平。
(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 焦焕成)
责编: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