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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法》(草案)开始公示,专家建议,民众呼声,我们的社会保险将面临怎样的调整?(草案)有哪些新政策?新政策又带来哪些新问题?《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的收看。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将和大家关注的是和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个话题——社会保险,不知道您是否设想过这样的情景,在未来的某一天,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三险关系都可跟随本人而转移,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或者是年份的影响,其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这让我们看到的这触手可及的情景,那么这样的改革措施,将会给我们未来的生活带来一些什么样的改变呢?今天我们将就正在征集意见的《保险法》(草案)展开评论。我们的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我们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和搜狐网发表大家的意见,稍候节目当中我们会来关注各位的网络留言。
节目一开始,我们还是先来看一看和草案相关的一些具体内容。
解说:12月28日,在历经了十多年反复酝酿之后,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开始向社会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此时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12章91条,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范围和待遇上,都分别进行了规定,其中社会各界最关心的异地缴纳领取保险费的问题,(草案)第17条,这次明确提出:个人跨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能随本人转移的解读方案,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都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实行累计计算,同时(草案)还提出,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证号码。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 更重要的提出了全国统筹目标,就是大家讲的,养老保险由地区分割,上升到全国统筹,也就是由地方“粮票”到全国“粮票”,这个劳动者可以自由流动了,这是养老保险很大的一个变动。
解说:(草案)中被民众关注的另一个热点是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地统一支付的问题,(草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后将实行省级统筹,逐步实行全国统筹。个人退休时,对于跨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在退休地统一支付。
此外,(草案)还明确提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为一到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先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五到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养老保险费是收大于支,每年都有节余的,如果上升到全国统筹,我们也能够使养老保险缴费有较大下降空间。
解说: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因此监管就成为大家关心的一个焦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3月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0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4亿人,1.18亿人,1.24亿人和7988万人,资金涉及的人数越来越多,因此(草案)明确提出,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