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其实我想大家提出这么多的关注,在正在征集意见里头,《社会保险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时候,所有这些我们提出的担心也好,期待也好,都是希望未来这个法律能够更加地完善,好在现在只是一个(草案),它离正式法律的出台,还有一段时间,希望这些我们的关注,我们的担心,都能够成为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法律的一个有效的依据。那么未来这样一部法律,究竟如何才能够更好地得到落实?我们也采访了特约评论员,马上听听他的观点。
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院院长):资金来源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制约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资金的来源问题,就有一个合理负担的问题,政府在这个里边起多大的作用。而这个(草案),在这个问题上,解决的还不能说令人满意,政府责任应该充分地体现出来,那么我现在注意到,在现在的《社会保险法》的这个框架里边,政府参与的这个程度相对是比较低的,在医疗保险这个里边,我们政府的参与程度应该说是相当的低。那么工伤保险,目前没有政府参与,失业保险里边,也没有这个政府参与,生育保险也是这样,看来这五种保险当中,政府能够出来承担的是很少的,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主持人:其实我们想要实现这部法律当中的种种的规定,可能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甚至还需要很多完善的细节陆续的出台,所以对今天我们而言,无论是政府或者是个人,可能都是任重道远。
张鸿:对。
霍德明:长远来看,社会保险是成熟国家一个很好的制度,美国它是1935年就成立,1935年正好是大萧条结束之后,所以我觉得在时间点上,对于中国来讲,这个我们今年也是肯定,碰到这种金融海啸,可能是将来对于我们的内需经济,尤其是消费这一块,我们特别需要做一些保障,而这个时候推出《社会保险法》,对于咱们将来全国人民的消费提升,我相信是有逐渐促进的作用,如果在未来20年里边,可以把我们的居民消费,个人消费,从现在的36%提升到60%,这么一个《社会保险法》的制度,它将是功不可没的。
主持人:越是这种危机的时刻,我们对保障有越高的一个需求。
霍德明:越是危机的时候,我们才做大力的改革,我想这一点上,原来就是小锅小灶的事情,千万不能再搞下去了,集中统一起来。
张鸿:其实刚才王院长提的很清楚,国家的责任在里面体现得更明确一点,因为政府保障,大家社会有养老保险,有医疗保险,有失业保险等等,是政府职责。
主持人:是。
张鸿:我国《宪法》在第45条就明确规定,说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就是说,你既然是一个《社会保险法》,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从这个法里面,看到我如果年老了,如果生病了,如果失业了,在里面能获得政府给我什么样的物质保障,我看到这个(草案),基本上我可以把它定义成什么呢,叫社会职工养老,为什么呢?因为它……
主持人:职工群体。
张鸿:对,因为只有职工才可以享受到,除了医疗保险,里面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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