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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之美缘于共同富裕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7日 16:42 来源:CCTV.com

  文/邓大龙

  关于贫困的话题,刚刚作别的2006年给有良知的人们留下些许感伤。是年8月,四川达川高三学生郑清明就因无力缴纳600元学费羞愤自杀。而之前,父亲为儿子学费发愁而自杀的事件已不鲜见。也是这一年,无论是学界还是官方信息均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正在扩大,基尼系数已越过国际警戒线。

  而因这种差距所带来的社会情绪导致了令人遗憾的恶性事件频现:山西富豪李海仓被员工枪杀,北京富豪周祖豹被同乡刺死,四川富豪葛君明被一老农炸死……

  我想,当“仇富”现象从媒体的新闻视角转为学者和官方的忧患意识时,我们须对传统财富观进行扬弃:绝对平均确不可能,但如果富贫悬殊,忧患可能成为惊恐,隐患则可能使矛盾尖锐。

  改革20多年,社会已逐渐认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历史伟论。原本,富者与贫者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两者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但贫富差距继续扩大之时,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就面临考验。一方面看到社会的财富在飞速增长,另一方面自身却因贫穷而生活困窘,贫者的心理就容易失衡。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必然受到影响。

  和谐社会必定提倡共同富裕,因此必然表现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不同收入阶层间的和谐。但愚以为,因每个人能力不一,而且社会财富增长的激励原理均表明,“均富”不具理论和现实基础,中国也绝不可能再倒退到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年代———这就给政府提出一个重大课题:在尊重财富不均的现实之时,需要重视并从机制上逐步缩小贫富差距。

  联想近来一些人再三强调“富人安全”,愚以为,与其因某富人被害而草木皆兵,不如采取措施主动疏导。如引导富人做守法的模范,不因其富而倨傲于人,致富的手段要合法,富了要感恩社会的馈赠,增强社会责任感并反哺社会;另一方面则需改革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建立缩小贫富差距的机制,更重要的是促进社会公平竞争,如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使贫者有改变命运和增加收入的能力……

  如是,方能实现邓老人家“先富带动后富,并共同致富”的夙愿。也惟有如此,贫富方成相对概念,并在两者皆大欢喜中达到和谐社会的最高意境。

责编:刘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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