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的承担不是富豪的专利,每个当选的经济人物,必然是以思维或行动影响整个行业产业甚至社会。
中央电视台2006中国年度经济人物的评选活动慢慢拉开了帷幕,作为一场经济界的盛会,它将推选出过去一年中国经济舞台上最活跃的代表人物。
事实上,人们对在“创新,责任,影响力和推动力”的评选标准下凸显的2005年度人物还记忆犹新,他们清一色都是企业家,没有平民,没有高官,没有经济学家,也没有文化 艺术领域内的人物,尽管冯小刚创造的巨大票房让人不能忽视。这一切难免让人质疑,进而对有着类似标准的今年评选产生同样的疑问,是不是拥有巨大财富的企业家才能称得上是有影响力的经济人物,才有资格站在舞台上享受赞赏和鼓励?
回望前几年的经济人物,每年都有不是富豪却代表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时代精英,2004年国家审计总署审计长李金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003年研究农村问题十八年、用脚做学问的低调学者温铁军,向总理直言讨薪的重庆普通农妇熊德明;2002年挑战蓝田神话的刘姝威,鼓吹信用经济的北大教授张维迎。他们敢于直面现实经济问题,为团体、为大众创造出新的成长空间,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用行动倡导诚信和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引领者。他们不代表富豪,不代表大量的慈善捐款,然而他们以自身具有影响力的行动和行为,在经济生活中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带动了社会进步。
财富,具有影响力;但影响力,不仅仅只是财富。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这样写道:人们社会地位高低不同的原因,源于四种因素:一是年纪的长幼有序;二是个人魅力的高低包括长相与风度;三是出身不同;四是财富不同。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财富分配的不均,客观上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责任的承担应该成为一种企业必须依照履行的社会回馈机制,而不能成为其抵御社会舆论压力的盾牌。当“责任”不再成为企业负担,而是一种自发自觉的行为,成为一种在社会回馈机制下正常履行的企业公共义务,这样才能创造社会的和谐,才能拥有真正意义的影响力。
走到第七年的评选活动把“责任”二字摆在了评选标准的首位,对社会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个基本的要求。而这个标准从侧面更加印证了同样作为评选标准的影响力,和财富并不等同。影响力不只是财富,不只是财富带来的社会效益。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更为广泛的社会意义。社会责任的承担不是富豪的专利,每个当选的经济人物,必然是以思维或行动影响整个行业产业甚至社会。正如今年的评选口号“2006,谁照亮中国经济”,任何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无论行业领域,都应当成为评选活动所关注的对象。惟有这样,年度经济人物的评选才不会成为一个富豪和慈善家的聚会。
(作者: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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