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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深圳医生多开161万医疗费骗社保基金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8日 15:33 来源:

  2006-12-07

  核心提示:医生多开医疗费用,两起病例多收161万。因为医疗费用是社保基金中出,患者也不在意。而这起事件的背后折射了医院乱收费情况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混乱

  翻身费达到五千每天:此前,翻身服务曾是免费的,后来按物价局规定,一天收费200-400元。朱做主任后,烧伤科不但每天收取翻身费用,而且收费清单上常常显示一天翻身4-6次,每次翻身均需收费。在刘建雄病例中,每天的翻身费逾5000元

  在符有良的收费清单上,仅换药与清创这两项手工作业费就花了100余万元,占了他的近半治疗费。“对一名烧伤病人翻身、换药、清创一次,大约要3小时。这3项服务如果同时在一名病人身上一天进行4次,至少12小时,病人怎么正常休息?”

  异体皮涨了7倍:记者获知这些异体皮的进价约4元/平方厘米,但卖给病人时翻了至少7倍

  在朱志祥任主任的1999年之前,深圳二院烧伤科的年收入为500万元左右。在朱任主任后的第二年,收入即达800万元,此后更逐年递增,到05年达到30000万元左右。据了解,这几年来该科的病人只是略有增加

  在深圳,医院骗取医保的事也时有发生。深圳市社保中心在近6年来,先后暂停过52家医院的定点医保资格

  《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记者孟登科对此文有贡献)

  举报信执著地飞到《南方周末》,连续6封。没有署名,没有笔迹。在那些打印文字的后面,是一串红色惊叹号。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原主任朱志祥,从两个烧伤病人身上,多收了161万元医疗费,这些费用全部来自社保基金。”举报信称,“而在近4年来,他巧立名目,吞噬的工伤社保金远多于此……”

  举报信后只留下一个手机号。本报记者试图拨打那个号码,但始终关机,发短信询问,亦不见回音。几天后,记者突然收到短信:“如果你有足够的坚持与勇气,就可以发现巨大的黑洞。我始终都不会和你见面,但会以我的方式帮助你!”

  两起病例多收上百万

  2006年11月初,记者来到深圳。

  但信中所指的两名病人,半年前已经出院。举报者也不清楚他们的联系方式。给医疗界各专家打了几十个电话后记者得知:重度烧伤者出院后,一般还要再经半年至一年的康复治疗。因此,目标最终锁定在广东省最专业的康复医院――省工伤康复中心。

  果然,刘建雄就在那里,他的烧伤面积超过一半。面对记者,这个年轻人不停地笑――由于在火灾中严重损伤了大脑,他现在只有3岁小孩的智力。刘建雄曾于深圳某厂打工,去年5月在一次作业中身受重伤。另一名病人符有良病情更重――大火夺走了他的耳朵、鼻子,烧伤面积达90%。

  对曾被深圳二院多收60万元治疗费,刘建雄的妻子自称“知道”。符妻同样清楚她的丈夫被多收了100多万元,“幸亏钱是国家出的。要是我们自己,打十辈子工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

  但她们认为,自己的丈夫参加了工伤保险,治疗费由国家包揽,多收费对个人并无影响。相反,她们对当时的烧伤科主任朱志祥充满感激,连称他医术高超。

  现年55岁的朱志祥,在烧伤领域的经历超过20年,拥有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头衔,于1999年底任深圳二院烧伤科主任。朱志祥还是“奥美定”的发明人之一――这种隆胸材料被使用后,由于问题频发,已被国家查禁。他的另一个头衔是深圳市整形美容学会副主任委员。

  这位患者眼中的好医生,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的医生眼中却没有什么好印象。其中一位了解内情的医生告诉记者,这几年从朱志祥负责的深圳二院烧伤科出来的病人,医药费在业内都被认为高得离谱。

  那么,乱收费是如何制造的?

  在40天的调查中,那位从未现身的神秘举报人,指引记者找到了曾举报此案的另一名医务人员,以及朱志祥的多位同事。这些人冒着风险提供证据、分析病历,惊人的秘密被逐一揭开。

  重伤之下的刘建雄、符有良,均在深圳二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的翻身床上被抢救过。“上了翻身床就是开了印钞机。从此,翻身、换药、清创3项收费将滚滚而来,仅这3项费用,每天就可能超过万元。”一位烧伤科医务人员介绍。

  这位医务人员对照病历,分析了朱志祥指使烧伤科医生对刘建雄乱收费的情况。

  朱志祥在1999年底出任深圳二院烧伤科主任。此前,翻身服务曾是免费的,后来按物价局规定,一天收费200-400元。朱做主任后,烧伤科不但每天收取翻身费用,而且收费清单上常常显示一天翻身4-6次,每次翻身均需收费。在刘建雄病例中,每天的翻身费逾5000元。

  与翻身收费相伴的是换药乱收费。所谓换药费就是给烧伤病人敷药时的手工费。曾与朱志祥共事的多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重度烧伤病人不能多动,一般两三天才换一次药,少数一天换一次药。而在刘建雄、符有良的收费单上,却显示出一天换药4-6次。刘建雄的病历更为荒谬――他烧伤面积为55%,有数次换药却按80%计算。2005年12月6日的一次换药收费,竟按烧伤面积100%计算。日积月累,两个病例的换药乱收费就达数十万元。

  随后是清创。所谓清创,就是烧伤病人到医院急救时,为其清洗伤口、剪掉坏死的痂皮。通过使用同样的手法――多计次数、多算烧伤面积,两个病例中被多收的“清创费”亦达数十万元。

  多名医务人员揭示,这些巨额收费背后的部分服务,根本不存在。

  “对一名烧伤病人翻身、换药、清创一次,大约要3小时。这3项服务如果同时在一名病人身上一天进行4次,至少12小时,病人怎么正常休息?”一位知情者说。重症病房的夜班护士只有几名,床位却有十多张,护士们哪怕不停地给病人服务,也力所难及。而换药必须是医生操作,医生的数量更少。“果真这样,一位医生一天应付一名病人就够了,怎么可能呢?”

  真正可能的操作是:通过在计费电脑上设置长期医嘱,逐日滚动自行收费。

  因此,在符有良的收费清单上,仅换药与清创这两项手工作业费就花了100余万元,占了他的近半治疗费。

  奇怪的用药记录

  在病人身上滥用药品,也是创收、拿回扣的重要方法。

  刘建雄病历显示,每次换药时,均被联合用三四种昂贵的外用药,如金因肽10支,复春散10包,硅酮霜10支,硅酮喷膜10支。这些药品的单价均在80元左右,一次换药即需3000余元。

  刘建雄、符有良到底需不需要用这些药?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烧伤学界知名专家逐一作了分析。

  金因肽,一种作用于烧伤患者的上皮组织,促进皮肤生长的外用药。如果上皮组织被完全破坏,使用这种药就是浪费。只有在浅二度以下的烧伤中,上皮组织才没被完全破坏。而刘建雄、符有良均属于重伤,上皮组织已严重受损,金因肽能产生的作用微乎其微。但符有良却仍用去了500余支金因肽,这项药费达4万余元。

  院士质疑“分解收费”

  分解收费也是在刘建雄、符有良两病例中创收的重要手段。

  曾阅读过符有良、刘建雄相关病历的一位烧伤专家介绍,在其中一个病例中,某次大手术竟虚写成了近40个不同部位的小手术,致使一次手术收费高达数万元。而按正常收费标准,只要4000元。

  与分解手术同步进行的是虚写手术刀片。符有良的10余次手术共用去了200余枚刀片,每片单价逾200元。专家们告诉记者,一般的烧伤手术,每次用一两个刀片就够了。

  这一情况引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烧伤学家盛志勇的关注。在深圳社保中心介入对刘、符两病例的调查后,深圳二院曾赴京找过盛志勇等一些烧伤界学术权威,想借他们来反驳调查。但盛志勇对本报记者称,“我只看了部分病历,不便对收费是否合理作判断。但我确实很不理解,为什么一次可以做完的手术,要分开七八次来做。这在北京是不允许的。”

  朱志祥的同事指出,虚报皮瓣手术也是惯用的收费手段之一。皮瓣手术就是在肌腱、神经或骨骼外露的情况下,从身体完好的部位上“挪移”部分皮肤的活组织来覆盖。

  在符有良病例中,皮瓣转移整复术共进行了123次,花费8万余元。有专家解释,他的深度烧伤达90%,身上已基本没有完好皮肤,进行上百次手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深圳二院的相关医生透露了这样做的原因:医生可以在手术中获得20%-30%的提成,多收一次手术费,就可以多拿一次提成。

  异体皮交易水深难测

  一些重度烧伤病人,由于自身皮肤被严重破坏,需要移植异体皮。但接受采访的医学专家指出,由于价格昂贵,这种移植是比较谨慎的。

  符有良的收费清单显示,治疗期间共有4次买异体皮的经历,共花去12万元。在一份交给政府调查机构的材料中,符有良所在工厂的老板刘义胜介绍了奇特的异体皮交易过程:

  买皮的钱不是按常规打给深圳二院财务,而是由刘义胜直接给医生张某。张写下收条后一至两星期,才把发票交给刘义胜。

  发票没有一张来自深圳二院。其中三张盖有河南省开封市一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章;另一张是北京市工业企业专用发票。

  经多方调查,记者获知这些异体皮的进价约4元/平方厘米,但卖给病人时翻了至少7倍。

  付圆圆,现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的一名烧伤病人,烧伤面积85%。他曾因工伤在深圳二院治疗,当时她买异体皮花了29万元,共约1万平方厘米。

  据付圆圆等病人介绍,这些交易商的手机号码均由朱志祥提供给病人家属,朱让他们自己联系,称这样就与医院没关系了。

  曾接触过异体皮交易商的数位医生介绍,这种异体皮交易的回扣额高达30%-40%。

  乱收费黑洞有多大

  朱志祥任主任时的深圳二院烧伤科,通过种种收费手段,制造了多大的乱收费黑洞?

  广东工伤康复中心一位主任医师举了个例子:有个投了工伤保险,从深圳二院烧伤科转院过来的张姓病人。这位病人在深圳二院治疗的最后15天,已脱离危险期进入稳定期,收费仍达7000-8000元/天。转到广东工伤康复中心刚开始半个月,病情和在深圳二院时基本相同,收费只要原来的1/10。

  “如果能有效监管工伤保险基金,合理缩减治疗期、增加康复期,在深圳二院多数烧伤病人的费用可以下降大约一半。”这位医生认为。

  他的判断在深圳二院烧伤科前后迥异的收入变化中得到了印证。

  在朱志祥任主任的1999年之前,深圳二院烧伤科的年收入为500万元左右。在朱任主任后的第二年,收入即达800万元,此后更逐年递增,到2005年达到3000万元左右。就在2006年初的一次会议上朱志祥还宣称,2006年要给医院创收4000万元。

  据了解,这几年来该科的病人只是略有增加。

  一位了解内情的医护人员介绍,烧伤科增加的巨额收入有一部分来自自费患者。记者得知,一位叫王文书的烧伤病人在朱志祥做主任期间在深圳二院治疗,没有工伤保险,个人付费达113万元。其中同样包括前面提到的多种手段:大量使用金因肽近4万元,大量使用复春散4万元,用去手术刀片50余片共1万多元,换药费用逾20万元,清创费用逾10万元等。支付这笔巨额费用的责任方怀疑医院有乱收费之嫌,请律师讨说法。律师发现:“王文书的入院记录显示,烧伤面积为52%,但在实际收费时却按照90%计算。”

  但知情者们认为,乱收费最主要殃及的还是工伤保险,因为重大的烧伤事故大多是在工厂作业时发生的,而深圳的工伤保险几乎覆盖了各大工厂,目前有参保人员720万人,在各大城市中排第一。社保资金充裕,也因此成了一些牟利者眼中的“唐僧肉”。

  “吃这块唐僧肉的风险极小。因为钱是国家出的,只要医好病,花多少钱病人都没有意见。社保机构即使感到收费高得离谱,但因为欠缺烧伤医学的专业知识,要挑出毛病很难。”一位医生分析。

  案发前,在二院烧伤科检查工作的一位社保局官员曾气愤地说:“去年第一人民医院全院社保付费才200多万元,你们一个烧伤科就报销了1000万元,如果查出问题加倍处罚!”

  直到有关医护人员举报朱志祥,才使医疗黑洞露出冰山一角。

  查处与整改

  深圳社保方面的官方调查是从2006年4月份开始的。多位医护人员反映,深圳社保中心工伤处副处长牟一新在调查朱志祥一案的数天后,即受到不明身份者威胁,其小车被砸、手提电脑被偷。记者向牟一新求证,她对这一传言表示默认,但不愿详谈调查过程。

  牟一新称,目前深圳社保局工伤处只有几个人,却与近百家医院、10多万医生打交道。事前监管人力不够;事后查处,由于医疗行业的专业化,调查也极为困难。目前他们能做的,就是举报一个查一个,并进行重罚。

  4月底,刘、符二案的调查结果出台: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治疗期间,刘建雄被多收了60万元,符有良被多收了100余万元。也就是说,在他们的医疗费用中,约一半属于乱收费。

  社保中心随后出台的处罚决定要求:深圳二院退还刘、符两起病例中被多收的巨额费用,并暂停其烧伤科工伤医疗单位记账资格一年。

  这份决定上有句话充满了潜台词,“(责令深圳二院)组织力量对近4年的所有在其治疗的烧伤病例彻底的自查,对多收的工伤基金要主动退还。”

  此案随后被移送至深圳市监察局、市纪委继续调查。6月下旬,朱志祥又因涉嫌捞取隆胸假体材料的巨额回扣被“双规”。据深圳市纪委公布,朱志祥每为患者植入一对乳房假体,就从中捞取4000元以上回扣,共收回扣7万余元。但举报人曾向记者反映,朱志祥在3年时间里共做了上百台隆胸手术。

  有二院医生称:两个月后,朱志祥被释放,深圳二院免除了他的烧伤科主任一职。因为处理结果不能让知情者满意,举报信才连续寄到了《南方周末》。

  12月初,当记者前往深圳二院采访时,该院院长肖德明对记者称,朱志祥已被纪委带走,此后再也没来医院报到过。至于其他情况,他并不清楚。院党委唐书记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医院还没有接到纪委对朱志祥的处理通报,所以也不清楚朱的情况。而分管烧伤科的副院长陈宾以开会为由,婉拒了采访。

  本报记者又拨通了朱志祥的电话,证实其被“双规”后已经放出,但朱拒绝透露任何有关此案的情况。

  自案发后,深圳二院已开始了对烧伤科乱收费的整改。一位医生向记者诉苦称,由于名声被搞坏,许多正常、合法的收费也被病人怀疑,造成了收费困难。更由于被社保中心暂停工伤保险记账资格,病人减少了近一半。

  医院骗保值得警惕

  专业人士介绍,朱志祥的这种行为属于骗保。

  近年来,医院与医生出于牟利冲动,骗取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已经成为值得警惕的一个动向。医院骗保,不仅数额巨大,而且组织严密、手法专业,隐蔽性强,难以查处。查处了后,由于往往是“法人骗保”,落到个人头上的处罚并不很重。

  仅今年以来,北京朝阳区有7家医院因骗保被曝光。沈阳市皇姑区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在医保病人已经出院后照样每天收费,套取医保资金。而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的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让出租车司机四处去拉客,与享受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联合,虚开多报治疗费用,骗取医疗保险。

  在深圳,医院骗取医保的事也时有发生。深圳市社保中心在近6年来,先后暂停过52家医院的定点医保资格。但医保处与工伤处一样,也面临着监管上的一些困难。对此,深圳市医保处除强化各项常规监控外,也作了一些制度创新。比如向社会招聘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士,组建了一支40余人的监督员队伍,分片监督医院。问题严重的即向媒体通报。

  卫生部得知此事后,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表示,该部已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提高标准等乱收费,必须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办法。各医疗机构要推行医疗服务收费公开,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医院从患者手里多收钱不行,从医保基金和工伤基金中多收钱同样不允许。如果调查属实,有关部门应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多位接受采访的医院管理者认为,要切断医院伸向社保基金的不法利益之手,除了改善社保监控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把公立医院从医药费的利益中剥离出来。医院应把所有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所有的开支亦有国家财政划拨,即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这样,医院才不再是一个牟利主体,从而回归到作为公益主体的福利机构上来。 (南方周末)

责编:刘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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