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浮动费率有变相涨价之嫌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2日 1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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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浮标准低而下浮标准高,导致大多数司机都会因此多交保费。此外,在基本保费未厘清之前就出台浮率制度在程序上前后倒置。
似乎是对公众质疑交强险的回应,保监会向社会各界征求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意见。不过,要使这样的征询意见不致走过场,还需建立约束性的反馈机制。
一个预定7月1日颁布实行的政策,6月15日开始征求意见,限期10天。对我国行政程序稍有了解者可知,一项政策从制订到审批出台,除紧急事件以外,多则二三年,少则半年一年。还有半个月就要出台的政策是否太急促了?
有关部门确实想征询各方意见,体现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那么就应该设定随调查而来的信息披露程序。比如,有多少人参加了问答,各种意见的百分比如何,是否具有代表性,是谓调查的科学性;为什么采纳一些意见而不采纳另一些意见,依据为何,是谓程序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缺少了这一反馈环节,情况很有可能变成我们经常看到的,政策出台之前大家七嘴八舌议论,而采纳不采纳决定权全部在于政策的制订者,是谓时间与资源的耗散行为,没什么益处。
此前人们质疑的是,交强险溢出赢得范畴异变为高收益的商业险,现在又多了一重质疑,上浮费率是否会成为双重赢利。
费率浮动本来是为了奖励遵章驾车的司机,惩罚肇事司机,但由于上浮标准低而下浮标准高,导致大多数司机都会因此多交保费。《草案》中规定,酒后驾车,费率上调30%;闯红灯一次,费率上调10%;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的,费率上调20%。发生其他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次(含)以上的,保费也将上调30%。
来源:新京报
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