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其实我看到网友的很多留言也都集中在这一点,他们也在呼吁问责制能够出现在各个工程,尤其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当中。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位叫做“痛彻心扉”网友他是这么说的,“如此多的劳民伤财的建筑,谁为其买单,谁为其伏罪啊,国家的财富就这样被糟蹋了,我国还有多少供糟蹋的财富,真是吃祖宗饭,卖子孙田啊!”也非常的痛心。
下面这位“又见飞刀”的网友说,“在重庆这可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事了,‘华字楼’不是也倒了吗?投资两千多万也是说炸就炸了,这回又是一千多万打了水漂,我们还有多少楼和多少塔等着炸呢,老百姓纳税的钱,可不是让这么炸着玩的。”
其实说起来也是非常的巧,刚才我们这个网友提到的“华字楼”,也是不久之前在重庆的一个地区炸掉的一个建筑物。
张鸿:对。
主持人:网友连续提到的重庆发生的这样的两个事件,也让我想到了最近在重庆非常热议的一件事,就是我们政府提出的一个容错机制,也就是所谓允许在改革当中,你去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让你犯一些错误,可以允许你试错,那么我们就拿今天我们所关注的“三峡明珠塔”在一夜之间被拆除这件事来说,在你们二位的眼中,你们觉得是不是可以纳入容错的一个范围?
张鸿:我觉得不可以,首先容错如果普遍来讲的话,我觉得现在还不是一个容错的时候,因为我们现在的的确确不是因为,因为现在我们很多地方的干部出事不是因为问责而让他缩手缩脚,而恰恰是因为我们很多问责不到位,而让他们胆大包天。
主持人:所以没有问责,或者说问责不够健全的情况之下,我们来谈容错,似乎有些为时尚早。
张鸿:对,刚才你看网友也提到的,其实她说那个“华字塔”,是什么呢,是一个三峡纪念塔,就在重庆的奉节,这个重庆奉节建的这个三峡纪念塔,它也是在建了不久就停工,投资了2千万。
主持人:没错。
张鸿:停工以后,这个才开始,我们今天说的三峡明珠塔才开始建。那个停工是一个前车之鉴,前车之鉴是供你来借鉴的,而不是说你必须也得走同样的路,才是教训。所以我们如果容错的话,我们容的是高级错误,你改革尝试可以有些错误,不能容这种低级错误,就是你眼睁睁地看着他犯了一个错误,你又犯了一个同样的完全一样的错误,这个“华字塔”就在几个月前,也是被同样的拆掉了。
主持人:所以如果没有健全的问责机制,没有人站出来为这些自己的决策来担责埋单的情况下,我想这种示范效应可能会是比较恶劣的。
霍德明:对,容错机制它本身不是一个坏的机制,而是我们要看容错机制它针对哪些地方,比如说,假如说是今天的“三峡明珠塔”它是一个公益性的建筑,肯定在事前就要做一个很好的调查,然后根据它的公益的需求,就把它建起来就是了,可是它本身在这次事情当中,它是公益跟投资性的这么一个计划,它是混合在一起的,所以我觉得如果是我们谈公益性的建设的话,那肯定没有容错的这个东西,当初思考好了,思考对了,就开始做了,容错应该是指说,在比如私人投资上面,你肯定在投资前后肯定会犯一些错误,市场改变,市场是有一些新的形势变化的,于是你要把你原来的投资项目,整个把它消除掉,所以我觉得就政府部门来讲,我们今天可以允许让政府部门有这么一个容错机制,我相信是正面的鼓励性的,而不是作为它一个借口性,以后还有机会犯错的一个制度,我觉得这一点上面要把容错机制搞清楚。
主持人:所以在你看来政府容错机制的推出,它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可能会被某些人拿来做借口,而推卸自己应该要负担的一些责任。其实今天我们关注的这个事情,我们也采访了特约评论员,马上来听一听她的观点。
王红(中央党校政法部行政法研究室主任):万州“三峡明珠塔”拆除,它是政府随意行政,错误决策的典型案例,我认为在行政问责制,还没有很好建立完善的前提下,出台容错免责机制是草率的,不合理的,不正当的。容错机制应该是行政问责制的一个补充机制,首先应该建立完善行政问责制,要将任何滥用行政权力,损害人民利益的行政行为,包括错误决策,错误投资这种行为,都应该纳入问责制的范围,任何集体决策,都不应该成为领导者个人推卸责任的理由,只有让老百姓参与,老百姓说话,老百姓监督,才能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