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网互相渗透
揪出15人还有一厅干
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从表面看,潘玉梅案件涉及的人和事似乎是单独、孤立的。实则在这张围绕集体土地寻租织就的关系网中,多个违纪违法链条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牵涉多个贪污、贿赂、经商办企业等违纪违法问题,形成规模较大的群体腐败案件。
特别是少数“一把手”借地圈钱,低买高赎,恣意寻租,其腐败行为渐趋集团化发展。其中,潘玉梅与时任迈皋桥街道主任的陈宁结成同盟,两人不仅通过工贸公司买卖土地共同受贿各480万元,还为其他公司降价购买创业园区300亩土地从中共同受贿各50万元。潘玉梅除受贿792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外,还非法获利425万元,陈宁共计受贿559万元。
潘玉梅案件暴露出的土地寻租黑洞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蒋宏坤市长在南京市纪委汇报该案的《纪检监察要情》上作出重要批示:“此案很有教育意义。加强对集体土地的管理要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
对此,南京市纪委牵头组织执纪执法机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逐一深挖细查,扩大战果,从一条线索带出一批大案件,严肃查办了一批违规利用集体土地非法获利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从而斩断土地寻租的腐败路径,严惩腐败分子。
资料显示,该案共查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厅级干部1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00余万元,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社会反响强烈。
南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龙翔介绍说,严查腐败案件是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始终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的工作。近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每年查处案件700件左右,查办县处级干部70人左右,查办违纪违法金额十万元以上案件100件左右。
从潘玉梅案件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土地交易背后常常有权力寻租的影子,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关注和监督的重点。潘玉梅窝串案件的及时查处,不但清除了党政机关内一窝“蛀虫”,而且为南京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敛财手段1——直接受贿索贿
2000年春节 收高某2瓶酒、1万元人民币
2001年9月 收高某1万美元
2003年 收港商陈某480万元
某年 为其他公司降价购地受贿50万元
2005年 由高某买单,供其在上海疯狂采购
2006年 向高某索取48万美元、120万元人民币
受贿共计人民币792.08174万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1234万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20514万元。
与其他4人(另案处理)成立公司,出资1100万元购创业园267亩土地使用权,两年后潘玉梅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回购。5人牟利1700万元。
敛财手段2——注册公司卖地“寻租”
2003年 注册工贸公司低价拿地100亩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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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谷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