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电脑,这个世界500强排名363位的台湾著名电脑公司,近来深陷女大学生500万美元索赔漩涡。
黄静,这位来自石家庄的24岁女大学生购买华硕笔记本后,因一系列索赔行动引发牢狱之灾,在看守所里度过了刻骨铭心的295天。
近期,随着黄静申请国家赔偿被受理,这一案件愈演愈烈,先是黄静和其代理人周成宇召开媒体见面会及成立维权律师团,后有华硕披露黄静案件7大原始证据,紧接着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指责华硕伪造证据。近日,又传出中国消费者协会拒绝了黄静要求立案调查华硕的申请。
11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因对黄静的错误逮捕,决定给予黄静29197.14元的赔偿金。
本报记者通过对华硕公司和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的采访看到,当事双方对事件的描述截然相反、分歧巨大,事件似乎远没有到完结的时候。
华硕:“出事”后的笔记本电脑华硕再没有见过
华硕电脑中国业务总部品牌总监郑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仔细还原了事件的过程。华硕至今坚持认为黄静购买电脑不是一个正常的消费问题,也不是正常的买卖关系。
据郑威描述,2006年2月9日下午1点,黄静化名“龙思思”找到某经销商所在的写字楼豪景大厦,指定要高端机,说是单位做实验用,她没像一般客户那样砍价,就以20900元的原价成交。购机发票上写的是北大生物技术研究所。事后得知黄静只是一个在校就读的英语专业自考生,且发票上的单位并不存在。
开机检验一切正常。“龙小姐”在离开两小时后就打电话声称电脑坏了,出现蓝屏死机现象。又隔了两个小时回到经销商处。经销商建议提供备用机,但“龙小姐”强调需要CPU主频2.0G以上的笔记本做试验计算,不能耽误,拒绝备用机。
当晚,经销商帮忙将“龙小姐”的机器送至华硕维修中心,检测发现CPU有问题,要从上海调一颗CPU料件,需要等几天。经销商跟工程师表示,用户单位做实验要急用不能等。于是经销商提出借给华硕维修中心一颗,请工程师先帮忙安装上,因此打了个借条,华硕到货再通知经销商过来更换。
第二天上午,“龙小姐”在经销商处取机器验机正常后离开。下午,“龙小姐”返回称机器又出现问题,并亲自与经销商一同来到华硕维修中心检测,这是“龙思思”第一次自己来到华硕维修中心,检测后索要CPU更换的变更证明。
2月14日,“龙小姐”与周成宇带了录音录像设备一起到华硕公司,周的身份是龙的代理律师,声称掌握重要客服维修证据要求见中国区最高负责人,拒绝和其他人沟通。翌日,华硕中国业务群总经理从上海飞到北京。双方展开商谈,周成宇以手中掌握能让华硕蒙受巨大损失的铁证为由,开始向华硕提出要500万美金,并承诺签署单方面保密协议。在这个阶段根本没提成立反敲诈基金会的事。
2月18日,华硕的委托律师与周、龙二人商谈,周称自己是长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要拿100万来做推广华硕的负面报道,并已经准备了十个步骤用6个月时间来推广。
之后,华硕工作人员与“龙小姐”直接沟通,再次提出可以退机、换机的解决方案,龙同意接受退款,但是不同意退回机器,并表示500万美金是她自己的想法。在华硕要给“龙思思”打款的时候,她暴露了自己的真名叫黄静。
3月1日,黄静和周成宇承认“北大生物技术研究所”并不存在,周承认自己是黑律师。
3月2日,华硕收到第三方公证单位的鉴定报告,证明从“龙思思”第一次返修机器中换下来的CPU并非华硕出厂原品。
在诚意解决无果且疑点丛生的情况下,华硕决定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并当天报案。
郑威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事情已过去两年多了,“电脑出事后”华硕方再也没见过“出事的电脑”。郑威对记者说,整个事件有三个CPU,一是华硕原厂的那颗,目前下落不明。二是从黄静第一次送修机器中拆下来的,不是华硕的。三是经销商拿来帮助安上的,目前在周成宇和黄静手中。
据郑威讲,黄静和周成宇与华硕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商谈,对方始终坚持500万美元的天价,华硕没有同意。2006年3月5日,黄静在与郑威的通话过程中抛出了所谓的“公关第一阶段计划”:
一、第一篇新闻稿,“华硕假CPU欺诈消费者,磐石神话终将破灭”,将在国内一线全国性新闻报告发布,由数百家知名媒体转载,并且形成追踪报道,阶段性分批次推出后续报道新闻稿。
二、与国内著名门户网站合作,共同推出“3?15华硕欺诈消费者专题”,吸引广大网民参与与讨论,并邀请IT业内专业人士和各大笔记本电脑厂商代表参与点评。
三、参加电视法制访谈节目制作,叙述整个事情经过,揭露华硕公司的恶意欺骗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消费欺诈,提高维权意识。
四、由北京长济(音)律师事务所,全面代理本案法务事宜,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消费欺诈民事诉讼。
五、与国内著名IT专业网站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内各大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记者参加报道,邀请著名消费维权法律专家参与评论,公布部分本案相关证据资料,包括音频、视频、图片、单据、鉴定报告等。
六、宣布与王海打假热线合作,向华硕公司正式提出500万美金的和解费用,该笔款项全部用于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
看到这个策划案后,华硕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对华硕说,已经请了专业的攻关公司为此作策划。
正是这一“具有足够杀伤力的所谓公关计划”让华硕决定报警。
周成宇给出华硕欺骗黄静时间表
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对事件有另外一番说法:2006年2月9日,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价值20900元。买回来的当天,黄静就发现电脑有问题。主要问题就是蓝屏死机,没有办法开机。她几次把电脑送到华硕维修部送修,在一次维修过程中,华硕工程师将她电脑中的原装2.0Gcpu更换成2.13Gcpu,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作为黄静母亲的朋友,曾经任中华网笔记本频道总监的周成宇出面帮助解决。
周成宇说,事件的关键是华硕更换的cpu是工程样品处理器,工程样品处理器是严禁给用户使用的。此时,他意识到华硕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他对整个的事件的发展给记者作了如下描述:
2006年2月9日,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为了拒绝黄静退货要求,在明知CPU有问题需要更换的情况下,对黄静谎称该机无任何质量问题,只需要重新安装软件即可。
2006年2月10日,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以升级为由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更换了黄静电脑内原装CPU之后,再次对黄静谎称该机无质量故障,并拒绝了黄静的退换机要求。
2006年2月14日,黄静正式向华硕公司投诉受到欺诈一事,但是华硕公司北京产品服务中心马上将责任推到经销商新人公司那里。
2006年2月15日,华硕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提出要在查清事实之后提出的的解决方案是报销交通费用和在一个CPU的范围内假一赔一。并承诺,由华硕公司代表前往北京市公证处检验黄静的电脑,检验之后24小时内回复解决,但是检验后许佑嘉即华硕方面音讯全无。
2006年2月25日,华硕提出可以先退款,然后再协商解决,黄静同意此方案并将自己的卡号报给华硕,但是华硕再次欺骗了黄静。
2006年3月5日,华硕公司郑威在知道黄静开始联系媒体发布信息并准备起诉之后,多次打电话给黄静,设下圈套诱骗黄静讲述行动计划,一边稳定黄静让她不要发布,另一边暗中报警。
2006年3月6日,华硕公司郑威给黄静打电话谎称台湾公司高层要来一次性给黄静根本解决问题为由,于2006年3月7日将黄静及周成宇诱骗至华硕公司实施抓捕。
周成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无论该工程样品处理器来源何处,都是由华硕公司雇员在华硕公司经营场所内更换到黄静的电脑中,华硕公司的确存在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的情形。华硕公司在电脑出现硬件故障的时候为了不退、换货,隐瞒事实谎称以升级为名更换黄静电脑内原装CPU,华硕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消费欺诈。
他还认为,华硕公司和经销商新人公司不存在借调CPU的事实,“借条”内容系事后伪造。再次看到华硕公司欺骗大众,愚弄媒体。
为何真相难求
华硕报案后,海淀警方经过10个月的侦查,最终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目前这一阶段的资料很少,至今无法看到警方的表态,只不过最后的结论很明确:黄静被错误地逮捕了,并得到了国家赔偿。
记者看到的海淀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上表明,此案经两次退补侦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但是一位相关办案机关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曾经告诉记者,这个案件并不像媒体说的那样是证据不足。
但在海淀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即国家赔偿)确认决定书上,似乎避开了本案的事实:检察院认定黄静无罪的理由是黄静谈判索赔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所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黄静案发两年,针对这一事件的各种疑问难以消除,媒体似乎想通过各种形式还原事实的真像。近期,争议双方更是争相抛出证据,且相互指责对方造假。但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办案机关的任何回应。
华硕天价索赔风波,持续受到媒体和网民的关注,早已成为公共事件。记者在采访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王成栋时,他表示,公安机关应该将依公权力收集和获取的信息公之于众,使事件能够更快的平息。具体途径可以是公安机关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也可以是通过当事人请求公开,因为本案不涉及保密的内容,即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他希望办案机关应该及早通报案件事实,以定纷争。
到时,一个要求500万美金索赔的个人与世界500强企业的纷争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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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