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机”十余年之后,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行动。
昨天,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备受市场期待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启动,究竟意义何在?
时机符合预期
燃油税费改革自1994年提出至今,10多年的时间里,油价的波动,无疑是改革最大的障碍。
2005年1月,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透露,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经过研究已有初步意见。到2006年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表示将在2007年适当时机公布燃油税费改革计划并加以实施。但计划赶不上变化,2005年以来,国际油价的一路看涨,使得万事俱备的燃油税费改革,一直等不到“时机成熟”的东风。毕竟,过高的油价成本,会使各方利益难以调和,改革压力倍增。
如今,国际油价从今年7月份每桶147美元的历史高位回落,很快跌破50美元的关口,无论从下跌趋势,还是从当前油价水平考量,燃油税费改革无疑迎来一次难得的机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眼下,国际油价之所以出现暴跌,金融危机拖累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是主要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能源稀缺状况改善,未来,高油价时代有可能卷土重来。因此,目前的燃油税费改革“时间之窗”不容错失。“若是错失时机,燃油税费改革或许还将等上若干年。”申银万国相关行业分析师坦言。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当下出台,除了国际油价处于低位因素之外,另一个原因,正好是接近年关缴纳养路费的时间。选择在这个时点推出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在操作上也比较简便,有助于降低改革成本。两步巧并一步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改革,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也就是说,每升汽柴油的标价中,包含应缴的消费税。通俗地说,原来用90号汽油的司机,每加一升油付5.57元,消费税提高后,每升油还是付5.57元,并没有增加支出。对于其他标号的汽柴油来说也是如此。对消费者暂无影响,但是,税收和油企收入之间的利益分配却是有变化的。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还是以90号汽油为例,每升5.57元价格不变,但这5.57元中作为消费税的部分提高了0.8元,扣去的税收增加了,油企收入的那部分也就相应少了0.8元。为什么此次税费改革,不调成品油零售标价?分析人士解释,今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使国内成品油的生产成本大大降低,而现行的成品油零售价格是在上半年原油价格高烧时上调的,比照当前成本,本来成品油价应该有所下降。而我国一直想推行的燃油税(现在采取增加消费税的形式),本来是要推高成品油价。如此一来,"两步并作一步",最终成品油定价既不升也不降,只在价格内部分配上作调整。相对来说,这是一种较平稳的税费改革过渡途径。胡怡建教授指出,此次改革,没有如市场此前预期的要增加新税种,而是以原有的消费税提升来替代。这种做法还将降低征税成本,也是比较有效的改革方式。
但专家们也认为,成品油的价格水平不变只是暂时的。如果接下来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下探,成品油市场零售价也可能再次下调。反之,今后当国际原油价格调头上涨时,零售价也会上涨。公平才有实效对于市场关注的其他焦点,《征求意见稿》中也作出了相应安排,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原则。例如,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方案在通过"价内增税"调节成品油企业实际收入的同时,也对需要扶持的群体和行业有所倾向,更显得公平。该方案也考虑到了税费改革之后可能派生出的一些新问题。例如原有的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如何安置,如何防止变相新增收费项目和乱收费,对成品油市场如何维稳,打击虚假销售偷逃税款、油品走私等违法行为等,及早考虑将有利于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实质性推进。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做法本身就具有积极意义,体现了国家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更加公开透明。
胡怡建教授认为,燃油税费改革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要考虑很多问题,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无疑能让公众更多了解政策,发表有益的意见和建议,这将使国家税法更加深入人心,也体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专家指出,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还涉及到能源、交通运输和汽车消费等许多行业,涉及交通、能源、税务、农业和渔业等多个行政部门。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后,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以及相应配套措施。而经过社会认同的改革,更能顺利推进,改革的成本将大大降低。
| |
| |
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