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只要翻开任何一张县级以上的都市报纸,一个个小栏广告里某某调查公司的广告便赫然入目,服务项目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婚情取证、专业跟踪、商业调查、手机清单、查号寻人、私人保镖及疑难杂事。这些调查公司就是私家侦探在国内的称呼。但在我国,私人侦探未见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确认其合法,也未见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确认其为非法。“私人侦探”究竟合法性如何?在实际生活中有无存在的必要?在法理上公权和私权应当如何划界?法律背景:“谁主张谁举证”,可是用何种渠道取证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出现了这个法律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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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