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村的城镇化进程等,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和金融的支持。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可谓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经济市场化的进程,我国农村金融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1979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恢复,成为主管农村金融的专业银行。1984年8月,国务院提出,要把农信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这一时期还相继成立了国家农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体系初步重建,并已呈现多元化的格局。顺应改革开放大势,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筹措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极大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这一时期,农行和农信社的存贷款每年大幅增加,农村社会总产值每年增长很快,均达到20%以上。
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银行、发展商业银行、组建合作银行的农村金融体系“三位一体”的模式。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承担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的政策性业务。1996年8月,农信社从农业银行脱离出来,逐步改为“由农民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但是,“三位一体”模式初衷虽好,实际运行的结果却并不理想。因此,从2003年开始,农信社开始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新一轮改革,解决了农信社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经营管理体制也得到了改进,并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机构种类、资本限制等方面大幅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挂牌成立。邮政储蓄原本就覆盖全国城乡,而且网点面广,交易额最大,在农村业务上有“先天”优势,而且从网点分布、业务种类来看,均与农信社拟和程度较高,能与农信社形成正面竞争。这种竞争不仅会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而且对我国多元化、适度竞争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均能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2007年3月1日,中国第一批4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挂牌成立,自此开始,各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继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由于具有准入门槛低、规模小、服务基层、为“三农”提供便利服务等特点,得到了银监会和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同时,有多家外资银行准备进军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正朝着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向发展。
现阶段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形成一个金融主体多元、金融产品多样、金融服务多层次,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互相补充,政策扶持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各类金融组织有效竞争、充满活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现在,农村金融的结构已经从改革开放初的农行“一枝独秀”到信用社的“一股独大”,再到现在发展成为包括省市联社、农商银行、农合银行、农发银行、开发银行、乡村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保险、信托公司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村金融这块中国金融发展的“短板”已经在尽快地补起来。
应看到,由于农村金融服务具有业务零散、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等特点,农村金融与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确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金融机构从事农村金融服务非常谨慎。但放眼未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大量资金投入,农村被国家列为扩大内需的重点,以及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保护等政策,都意味着农村金融还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农村金融机构今后还需贴合农村金融需求实际、找准业务定位,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信贷机制、人员激励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以及面向“三农”的金融产品开发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新体制机制。同时,也需要政府对农村金融给予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配套政策上的支持和多方面优惠,以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真正服务“三农”。
总之,农村金融改革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在不断进步,并且已经为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社会、经济不断在发展变化,改革还要继续。农村金融改革,要继续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郭田勇 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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